透明正義律師事務所

我受到 3 年或 10 年的限制。在我成為居民之前,我是否必須在這段時間內留在美國境外?

USCIS 已澄清,3 年和 10 年的限制在重新進入美國後繼續有效,這已得到移民上訴委員會的確認。換句話說,受 3 年或 10 年限制的身份調整申請人在申請居留權之前不再必須在美國境外停留必要的時間段。 

然而,這提出的問題是,離開美國的人如何才能重新進入適用於他們的酒吧?假設瑪麗在 2010 年未經許可進入美國。2012 年,瑪麗回到她的國家照顧她病重的母親。 2013年,瑪麗擅自回到美國,並一直留在這裡。到 2023 年,瑪麗已經解除了她在 2012 年離開美國時適用的 10 年禁令。然而,瑪麗不僅在返回美國後累積了額外的非法居留,而且在她重新進入美國時也觸發了永久禁令在先前累積一年的非法居留後未經許可。克服永久禁令的唯一方法是申請並獲得豁免批准,並且在大多數情況下,在美國境外停留 10 年。這段時間不能在美國度過 在這種情況下,新政策的澄清對瑪麗沒有幫助。

該政策可能對希望以基於就業的非移民身份重新進入美國的人有利,例如 H-1B 或 L-1 簽證持有人。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會在申請非移民簽證的同時申請非移民豁免,如果獲得批准,就可以合法進入美國。這樣做的好處是此人沒有觸發永久欄。申請基於就業的簽證的非移民豁免比旅遊簽證的成功機會更高,因為領事官員可能會因申請人之前的移民違規行為而拒絕旅遊簽證。使用前面的例子,如果瑪麗在獲得 H-1B 簽證豁免批准後獲准進入美國,那麼她在美國度過的時間將計入解除 10 年禁令。此外,如果在解除禁令後她有成為永久居民的基礎,例如與美國公民結婚,她將有資格這樣做。

這些示例僅考慮非法居留限制,並未討論任何其他可能導致某人無法入境的情況,這些情況會造成額外的障礙並可能無法成為合法永久居民。移民法的這一領域非常詳細,應諮詢經驗豐富的移民律師以幫助您完成整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