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正義律師事務所

是否有 90 天未婚夫簽證之類的東西?

 

是的! K-1 簽證,也稱為未婚夫簽證,允許美國公民將未婚夫帶到美國結婚。 

如果符合以下條件,您可能有資格為未婚夫申請此類簽證:

  • 你是美國公民, 
  • 您和您的未婚夫計劃在您的未婚夫進入美國後 90 天內結婚, 
  • 您和您的未婚夫在法律上可以自由結婚,這意味著您過去的任何婚姻都已終止並且您的婚姻不會違反法律, 
  • 在提交申請之前的兩年內,您和您的未婚夫至少見過一次面,除非見面會違反你們的文化或宗教信仰,或者會給你們帶來極度的困難, 
  • 您可以在經濟上支持您的未婚夫,並且 
  • 你沒有犯下某些嚴重的罪行。 

此外,您的未婚夫需要獲准進入美國 這包括許多不同的理由,這些理由使一個人沒有資格進入或留在美國 與經驗豐富的移民律師交談對於確定這些理由是否適用很重要。

K-1 簽證程序的一些優勢不僅是讓您的未婚夫與您一起在美國的明顯好處,而且您未婚夫未滿 21 歲且未婚的子女也可以移民美國此外,在國內結婚後您的未婚夫和繼子女可以在 90 天內申請綠卡。然而,即使您未能在 90 天內結婚但實際上後來結婚了,您的配偶也可能有資格獲得綠卡。 Transparent Justice 在這方面有經驗,可以回答您的任何問題——請隨時聯繫我們!